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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競價成交后具體是怎么計算的呢(集合競價成交后具體是怎么計算的價格)

集合競價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nèi),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后,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chǎn)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并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通過集合競價,可以反映出該股票是否活躍,如果是活躍的股票,集合競價所產(chǎn)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高,表明賣盤踴躍,股票有上漲趨勢。如果是非活躍股或冷門股,通過集合競價所產(chǎn)生的價格一般較前一日為低,賣盤較少,股票有下跌趨勢。

集合競價成交后具體是怎么計算的呢(集合競價成交后具體是怎么計算的價格)

具體來說,集合竟價是將數(shù)筆委托報價或一時段內(nèi)的全部委托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jù)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chǎn)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shù)量最大,并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價格。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shè)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托和6筆賣出委托,根據(jù)價格優(yōu)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qū)⑵浞謩e排列如下:

序號委托買入價數(shù)量序號委托賣出價數(shù)量

13.80213.525

23.76623.571

33.65433.602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托和3.52元的賣出委托,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愿,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后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號委托買入價數(shù)量序號委托賣出價數(shù)量

113.523

23.76623.571

33.65433.602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托的數(shù)量多於買入委托,按交易規(guī)則,序號1的買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托還賸余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托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shù)量為6手。在賣出委托中,序號1—3的委托的數(shù)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nèi),成交數(shù)量為6手。應(yīng)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nèi),且區(qū)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況為:

序號委托買入價數(shù)量序號委托賣出價數(shù)量

33.654

43.60743.656

53.54653.706

63.75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托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托序號4的委托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托與序號4的賣出委托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托數(shù)量大於買入委托,故序號4的賣出委托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后的委托情況如下:

序號委托買入價數(shù)量序號委托賣出價數(shù)量

43.60743.652

53.54653.706

63.753

完成以上三筆委托后,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后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將自動進入開盤后的連續(xù)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范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shù)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后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并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后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guī)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托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fā)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xù)竟價后產(chǎn)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guī)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在集合競價所得到的成交量即為集合競價成交量。因此,成交價是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