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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宏源技師學院校園環(huán)境如何樣(無錫宏源技師學院校園環(huán)境如何)

摘要:無錫宏源技師學院校園環(huán)境怎么樣?我向您介紹一下,學校位于無錫市新區(qū)長江北路,交通便利,環(huán)境優(yōu)美。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占地100余畝,建筑面積5萬多平方米,去年對10個省市的5864名中小學生進行了調查。調查顯示,32.5%的受訪者表示“偶爾……”。學校位于無錫市新區(qū)長江北路,交通便利,環(huán)境優(yōu)美。占地面積占地100余畝,建筑面積5萬余平方米。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去年對10個省市5864名中小學生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32.5%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在學校“偶爾被欺負”,6.1%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在學校“被欺負過”。在學校“偶爾被欺負”。 “經(jīng)常被學長同學欺負。”

但相反,檢察院未成年人犯罪辦案部門辦理的校園欺凌案件卻很少。這意味著大量校園欺凌案件沒有進入刑事訴訟程序。校園欺凌事件頻發(fā)的原因是什么?此類案件不進入刑事訴訟的原因是什么?檢察院在保護涉案未成年人方面存在哪些困惑和尷尬? 《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沒有道德和法律約束的殘酷暴力

今年1月30日中午12時左右,孫某(14歲)與于某(13歲)在江蘇省興化市陳堡鎮(zhèn)初級中學操場上因打雪仗發(fā)生爭吵。孫某對余某拳打腳踢,致其脾臟破裂。通過手術切除了破裂處。興化市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于某的傷情為重傷二級、傷殘八級。

無錫宏源技師學院校園環(huán)境如何? 去年10月15日晚,江蘇省宿遷市衛(wèi)生學校學生劉某、李某因小事對丁某不滿,遂糾集7人在教室、宿舍對丁某毆打四次。經(jīng)鑒定,丁某頭部、面部損傷構成輕傷,軀干、四肢損傷構成一級輕傷。

有人說,校園有時比社會更殘酷,因為校園是一群具有破壞性卻又不寬容的青少年。集體隔離、說別人壞話、群毆羞辱、網(wǎng)絡圍攻……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頻發(fā)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網(wǎng)絡上越來越多的視頻,赤裸裸地展現(xiàn)男孩女孩如何對待身邊的人。對同學的暴力行為。

去年1月12日,兩段時長4分鐘的女學生毆打同學的視頻在江蘇無錫市民微信朋友圈瘋傳。視頻中,兩名女孩繼續(xù)對一名跪在地上的女孩進行謾罵、虐待,揪她的辮子,踢她的胸部、大腿、腹部、肩膀,還捏她的臉。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無錫市錫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檢察科在微博上發(fā)現(xiàn)該視頻后,立即聯(lián)系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云林派出所,對事件展開調查。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該事件發(fā)生于去年1月11日,涉事學校為無錫宏遠技師學院。

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視頻中的三名女生均為該校一年級學生。事件起因是懷疑被毆打的女孩說臟話、占便宜、搶男友。毆打過程中,不少學生圍觀。有學生用手機拍下了毆打的全過程,并上傳到網(wǎng)上。

被打學生被送往醫(yī)院檢查后,發(fā)現(xiàn)沒有輕傷以上。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西山區(qū)檢察院待審科檢察官對兩名施暴婦女進行了批評教育。學生,安慰了被毆打的女學生,并協(xié)調學校所轄派出所副所長到學校給學生們上一堂法制教育課。

“無錫宏遠技師學院事件涉及的三名學生均是中考分流學生。事件發(fā)生后,學校只是將打人的學生開除。學校沒有有效的應對機制來應對欺凌行為, “這樣就無法解決根本原因,欺凌事件又發(fā)生了。”無錫市錫山區(qū)檢察院稽查科科長華美芳說。

缺失:學校家長法忽視的漏洞

校園欺凌事件為何頻發(fā)?

華美芳告訴記者,首先是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對特殊教育的缺乏。學校過于注重學生成績,忽視德育,導致專業(yè)教育缺失。欺凌事件發(fā)生后,大多數(shù)學校都會選擇低調處理,盡可能將問題最小化,不希望事態(tài)升級。中國大部分學校還沒有正確的態(tài)度和機制來處理欺凌事件,有的學校老師甚至用打罵的方式來教育學生。家庭和社會對校園欺凌的認識也比較薄弱。校園欺凌是成人世界“叢林法則”和社會負面情緒投射到學生身上的“鏡像”。家長可能會認為孩子在打架,甚至認為這是一個微不足道的“惡作劇”,或者以沉默回應,或者“把事情當成一件小事”。

華美芳表示,校園內學生欺凌行為的主要可能犯罪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過失致人死亡、過失致人重傷、非法拘禁、侮辱等。

根據(jù)刑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年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jiān)護人予以管教,必要時,并由政府收押、教育。

“可見,法律規(guī)定,不滿14周歲的人完全沒有刑事責任能力,對其犯罪行為不負刑事責任。14周歲至16周歲的人僅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8項罪負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責任。”華美芳表示,由于年齡問題,雖然大量校園欺凌案件涉及侮辱、毆打等不良行為,但如果傷勢不重及以上,施暴者最多會面臨治安處罰,通常是民事形式。補償、批評等。通過教育等方式解決。

“根據(jù)現(xiàn)有的法律規(guī)定,很多暴力學生并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這很容易讓他們產(chǎn)生‘藐視法律’的心態(tài),有恃無恐。而國家整體上并沒有明確的、可操作的懲罰規(guī)定。” “校園暴力,所以,這樣的案件時有發(fā)生。”華美芳說。

混亂:僵化法律軟化后的尷尬

校園欺凌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施暴者也往往是未成年人。他們特殊的年齡和身份有時會讓檢察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陷入兩難的境地。

如上所述,14歲的孫某因毆打余某而致殘。這起事件也是由于家長向學校索要賠償引發(fā)的。案件并不復雜,但處理過程卻并不復雜。受害人于某要求賠償20萬元,犯罪嫌疑人孫某僅同意支付7萬多元。公安機關多次組織調解但未果。當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時,興化市檢察院免檢科檢察官也多次協(xié)調,但最終因雙方當事人的金額要求相差太大而未能成功。

“由于處理輕微刑事案件的主要政策是‘教育第一,懲罰第二’,主管檢察官花了很多精力協(xié)調賠償事宜。沒想到,孫父親不理解,甚至有底氣。”興化市檢察院稽查科科長翁利平說。

據(jù)翁麗萍介紹,孫某被審問后痛哭失聲,并愿意賠償。但他的父親卻一再推卸責任,甚至威脅說:“我兒子還未成年,還是個孩子,有本事,就把我兒子送進監(jiān)獄吧。”即使檢察官告訴他“如果賠償?shù)轿唬p方握手言和,可以考慮不起訴兒子”,他仍然堅持,“我要上法庭,讓法庭決定。”

負責檢察官告訴記者,校園欺凌案件發(fā)生后,當事人和學校均未及時報案。學校更關心的是“多一件事比少一件事”。既逃避自身責任,又未及時向上級報告。

由于調解無果,興化市檢察院無奈將案件移送法院審理。法庭審理過程中,經(jīng)過多方努力,涉案兩方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表示學校免責。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孫某免予刑事處罰。

案子結束了,一切似乎都塵埃落定了。然而翁麗萍卻久久不能平靜。發(fā)生如此嚴重的暴力傷害事件,當事人和學校均未舉報;事發(fā)后經(jīng)過多次協(xié)調,學校并沒有把重點放在如何妥善解決事件和建立應對機制上,而是把重點放在了“免除責任”上。

“由于未成年人起訴工作面對人數(shù)眾多的特殊性,宣傳更加注重體現(xiàn)我們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弱化了我們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處罰力度。針對時常發(fā)生的校園事件,近年來全國范圍內的欺凌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越來越年輕化、女性化,而且趨勢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翁麗萍說。

翁麗萍質疑檢察機關的宣傳是否“太好”、檢察機關的“溫暖”給了未成年人及其家長錯誤的暗示,認為犯罪的未成年人最終會受到從輕處罰,即使他們必須承擔責任。你敢把你的孩子送進監(jiān)獄嗎?或者說檢察機關的宣傳力度還遠遠不夠,只注重對在校學生的宣傳,而忽視了對家長這個重要群體的法治宣傳,讓自以為懂法律的法盲家長認為未成年人懂法。不需要為犯罪行為承擔責任。責任?又或許是檢察院對涉案未成年人保護過度,過于強調“從輕處罰”,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成本,讓未成年人及其家長有底氣?

“我多年來一直在沒有檢查的情況下工作,我的理念是教育和救助,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從寬處罰。我希望給犯錯的孩子盡可能多的溫暖,讓他們回到正軌。”人生的正路。有時候我們似乎忘記了,懲罰也是一種教育和拯救的方式,甚至是最有效的方式。”翁麗萍說。

記者從江蘇省泰州、宿遷、南通、徐州、無錫等地檢察機關了解到,這些檢察機關未經(jīng)檢查的部門檢察官普遍存在與翁麗萍一樣的困惑。法律的“豁免”和政策的“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學校的“低調處理”,家長的“法律意識淡薄”,施暴學生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壯膽”等。

去年4月28日,國務院教育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下發(fā)《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學針對學生故意發(fā)生的欺凌行為或通過身體、口頭和在線手段惡意進行。對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行為進行專項治理。

業(yè)內人士認為,僅憑一則通知或許很難從根本上杜絕校園欺凌案件。目前,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專門教育,司法手段不夠完善,教育矯正不到位。要從學校、家庭、社會、立法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