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線下教育機構的問題咨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線下教育機構的問題咨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滴滴線下邀約培訓不去會怎么樣?
不去會對自己的發(fā)展產(chǎn)生一些負面影響。
因為滴滴線下邀約培訓是為了提高司機的服務水平和安全意識,它可以讓司機了解最新的流程、政策和技巧,同時也可以幫助司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和難題。
如果不去參加培訓,就會錯過這些機會,可能會出現(xiàn)服務質量下降、道路安全意識不足等問題。
此外,不參加培訓也會影響司機的評級和激勵機制,從而失去一些收益和優(yōu)勢。
因此,建議司機能夠合理安排自己的時間,積極參加滴滴線下邀約培訓,以獲得更好的發(fā)展和收益。
如果您是滴滴的員工或者合作伙伴,在滴滴線下邀約培訓不去,可能會導致以下后果:
1.錯過重要的培訓內容:滴滴線下邀約培訓是為了提升員工和合作伙伴的能力和知識水平,如果不去參加,可能會錯過重要的培訓內容。
2.影響業(yè)務合作:如果您是滴滴的合作伙伴,不去參加線下培訓可能會影響與滴滴的業(yè)務合作,導致合作關系變差。
3.可能會受到懲罰:如果您是滴滴的員工,并且公司制定了相關規(guī)定要求參加線下培訓,那么不去可能會受到相關的懲罰,如扣除工資、福利等。
綜上所述,建議滴滴的員工或合作伙伴認真對待線下邀約培訓,按時參加并且做好準備,這是提升個人職業(yè)素質和業(yè)務水平的重要機會。
線下的培訓機構,怎么轉線上?
選擇網(wǎng)校,調研市場,定位產(chǎn)品,找到精準流量,鋪設渠道,合理運營!
我就是做線上教育,目前不建議做太大,要做專,細分領域就好盈利!
同時建議直播,視頻等點播形式體驗不好。望采納,謝謝!
隨著互聯(lián)網(wǎng)的發(fā)展,教育培訓機構轉型做線上是必然趨勢,通過線上實現(xiàn)教學需求,是教育培訓行業(yè)的一種新模式,線上教學能提供優(yōu)質的平臺,幫助更多學生實現(xiàn)線下基礎教學和線上豐富教學。如果是想要往線上教學轉型的教育機構,可以先了解以下的一些問題:
1、是否有足夠的技術支持
想要開展線上教學,必須有一個線上教學平臺,需要依靠一定的平臺搭建技術。如果平臺不穩(wěn)定,容易發(fā)生延遲、卡頓,影響用戶的體驗,進而影響課程質量和口碑。因此,對于教育機構來說,選擇一個合適的線上教學平臺,盡可能減少技術帶來的問題是很有必要的。
2、線上教學服務如何開展
服務已經(jīng)是教育機構教學產(chǎn)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線下教學,可能很多教育機構都有了一套比較成熟的服務流程。但轉型做線上教學的話,面對線上本身缺少互動交流的特點,我們的服務就需要通過一些平臺功能來助力,根據(jù)機構自己的特點,打造差異化的服務體系,這對于線上教育機構來說,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索總結的過程。
3、線上怎么推廣引流
傳統(tǒng)的線下機構推廣范圍就比較有限,往往在機構周或是學校、商場做宣傳,推廣也都是以線下推廣為主,比如發(fā)送傳單、校園門口擺點、小區(qū)商業(yè)區(qū)廣告牌之類的。但轉型做線上的話,推廣也需要開辟線上宣傳渠道。對于專門做線下的機構來說,線上的各種推廣渠道需要進行學習研究,找到適合自己的。
微開講作為互聯(lián)網(wǎng)在線教育的技術服務商(SaaS平臺),能夠為用戶快速搭建專業(yè)的線上課堂,集合圖文、視頻、音頻、文字、直播、錄播、社群、問答、商城等主流內容的付費形式,專注于為教育機構、培訓機構、企業(yè)單位和知識付費從業(yè)者提供完整的在線教育解決方案。
近期,受疫情影響,有的培訓機構將孩子原本的線下課轉為了線上教學,引起家長們的廣泛熱議,有的家長認為效果不好要求退費但遭到了拒絕。針對此事件,嘉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金世盛律師,作為北京廣播電視臺科教頻道《民法典通解通讀》欄目特邀講師,從專業(yè)角度進行詳細點評。
Q:疫情期間孩子原本的線下培訓課,轉成了線上,但是我覺得網(wǎng)課效果不好,我想退費,對方不同意,怎么辦?
A: 從《民法典》視角來看,家長要求解除教育培訓合同并退費的請求權基礎規(guī)范為《民法典》第563條第2款,“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培訓機構的抗辯權基礎規(guī)范為《民法典》第180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很顯然家長和培訓機構的主要爭議點在于培訓機構單方將線下課改為線上課的行為,到底屬于“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行為,還是屬于不可抗力的免責事由?
如果家長與培訓機構在教育培訓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培訓服務產(chǎn)品為線下培訓課,那么培訓機構的主要債務就應當是提供線下培訓課,而非其他形式的培訓課。雖然培訓機構有權依據(jù)《民法典》中的不可抗力條款,部分或全部免除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免除培訓機構的主要合同債務。遇見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事由,培訓機構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應立即通知家長,并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及時通過提供線下培訓課的方式履行合同債務。而用線上課替代線下課的方案,應在提前與家長溝通并征得家長同意后實施。否則應視為拒絕履行主要債務。家長有權投訴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并返還培訓費。與法同行,典亮生活,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請關注《民法典通解通讀》。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線下教育機構的問題咨詢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線下教育機構的問題咨詢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