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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機構民事承諾書范文,教育機構民事承諾書范文大全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教育機構民事承諾書范文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7個相關介紹教育機構民事承諾書范文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承諾書?

承諾書一般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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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出承諾的一方屬于未成年人或者屬于智力或者精神殘疾者,他們作出的承諾書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他們的監(jiān)護人可以去法院起訴,申請撤銷他們所作出的對自己不利的民事法律行為。

比如現(xiàn)在很流行的打賞主播,如果未成年人用父母的手機充值打賞主播,這種打賞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訴主播要求退錢,法院會支持。

民事案件中的承諾書有用嗎?

所謂承諾書,只是對當事人一個告知,并不具備約束力,也也不具備法律效力。相信你也知道承諾書的作用。按照你的想法,有個你無法解決的漏洞。法律并未規(guī)定,不簽承諾書就可以撒謊。

民事糾紛可以讓對方寫保證書嗎?

在民事糾紛中,可以要求對方寫保證書。保證書是一種書面文件,對方在其中承諾履行特定的義務或承擔責任。通過要求對方寫保證書,可以確保對方的承諾具有法律效力,并為解決糾紛提供一定的保障。然而,保證書本身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如果對方不履行承諾,可能需要進一步采取法律行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學校老師讓簽這樣的承諾書合理么?

網(wǎng)友你好,學校老師讓簽的這個承諾書我閱看了。承諾書的內(nèi)容無非就是讓學生在有發(fā)熱、咳嗽癥狀的時候不要隱蹣,以使新型冠狀病毒不成漏網(wǎng)之魚,以引起對人民大眾健康的侵害。真有武漢疫區(qū)接觸史的人,很可能攜帶病毒,也有可能傷及其他人。學校做的這一切,都是作為一個公民應該做的,這也是學校為學生和學生的家庭所有做的好事,以使我們不成為違法之人!真有疫情馬上采取措施,不致于造成大錯。

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條中: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以及其他嚴重后果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七條: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guī)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chǎn)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學校這樣做,既保證了學生和家庭在當前不違法,也保障了廣大民眾的人體健康和利益。都是都是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的。

我覺得學校老師不只授業(yè)傳道,還不辭勞苦的站在防疫第一線,雖是假期休假,在國家人民有難時,還堅守防疫前哨,這是值得稱道的!我們還有必要再探討合理不合理嗎?


非常時期,學校采用這種簽承諾書的形式,也是對人對己的負責,是可以理解的。再說誠信是美德。對學生進行講誠信教育也是學校的責任。同時也符合疫情早發(fā)現(xiàn)早隔離早治療早健康的原則。

違反承諾書構成什么罪?

不構成犯罪但是違約

1、作出承諾后違反承諾是屬于違約的行為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承擔的方式如下:

(1)如果當事人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按約定方式承擔,例如支付違約金、定金等;

(2)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按法定方式承擔,例如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違反承諾書構成違約行為,通常屬于民事責任范疇。如果違約行為嚴重且損害他人利益,可能構成侵權行為,導致民事賠償責任。

在合同法上,違反承諾書也可能構成違約犯罪,例如拒不履行已簽訂的合同或虛假承諾騙取財物。

此外,如果簽署承諾書涉及到特定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如合同法或勞動法,違反承諾書可能構成相關法律的違反罪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違反承諾書可能引發(fā)多方面的法律責任,具體的罪名取決于違反承諾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guī)定。

關于婚姻保證書的起訴狀?

答:離婚起訴書與保證書是兩回事,離婚起訴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保證書是不提出一方提出保證。離婚是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約,保證是改正自己的不足還想過下去,起訴人提起離婚也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離婚自由別人不能干涉,是否能離婚由法院決定。

學校發(fā)的各種承諾書屬不屬于霸王條款,推卸責任?

我是職校老師,踮起腳尖就更接近太陽。

這種承諾書(告知書),起到的是告知作用,我們每逢節(jié)假日,一定會開班會,從水電煤氣使用安全,交通安全到溺水,凡是能夠想到的都列出來,然后學生簽字存檔。

這種行為,真出事兒,該是學校的責任還是學校的責任,沒有過錯也可能承擔一定責任(無過錯責任),但是可以避免被追責安全教育不到位,我做安全教育了,學生不遵守;而不是我沒有教育,學生不知道。這玩意典型的是防訛詐。

我可以明確的說學校的各種承諾書不屬于什么霸王條款。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學校只有和家庭密切聯(lián)系,才能共同教育好孩子,保護孩子的安全。

學校為啥要發(fā)各種各樣的承諾書?

學校下發(fā)的承諾書有很多種,主要就是安全方面的承諾書比較多。

安全問題是學校最為重視的,就是大會小會的講,天天強調,但誰也不能保證不發(fā)生安全問題。

安全問題主要是防范,提高意識,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學校最擔心的就是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一旦發(fā)生了安全事故,有的家長不依不饒,還有的到學校鬧事,攪得學校不得安寧,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為了更好的化解安全事故引發(fā)的矛盾,提前告知學生和家長注意防范,發(fā)出預警,學校就簽訂了各種各樣的承諾書。

所謂的霸王條款重要的一個特點是嚴重損害群眾的利益。

學校的各種承諾書都是一種善意的提醒,告知學生應該怎么做,家長應該怎樣監(jiān)管孩子。怎么會損害家長和學生的利益呢?一個字都是為了學生和家長“好”。

學校和家長的共同利益是教育好孩子。

各種承諾書本身沒有法律效力,只是一種溫馨提示,家長不要反感。出了安全事故,如果是學校有責任,學校想推卸責任也推不掉;如果學校盡到了監(jiān)管責任,或者學校沒有責任,想把責任強加給學校,學校也是不答應的。

感謝您的邀請!說說承諾書,學校根據(jù)上級精神和相關教育法規(guī),期初都會對全體學生印發(fā)各種責任承諾書,如上學路上安全責任承諾書、假期安全承諾書等等。說是對學生,實則對家長的。意在明確責任,不具法律效力,但可作法律依據(jù)。本人認為很有必要,不屬于霸王條款。古話說不依規(guī)矩不成方圓。學生安全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近年來因為安全事故引發(fā)的家校糾紛時有發(fā)生,已經(jīng)引起了廣泛的重視。無論從保護學生人身安全,還是保護學校教師的聲譽益,都有必要制訂相應的規(guī)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有據(jù)可查,先斷后不亂。筆者任教學校曾經(jīng)就發(fā)生過一次類似的糾紛。開學初學校制訂了上下學接送制度,規(guī)定了星期天下三點半之前不得提前到校,否則,出現(xiàn)任何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學生家長人手一份,要求自覺遵守。結果,有一五年級男生一點鐘就跑到學校,因為老師沒到,就自已到校外蹓跶,結果從一吊橋上摔下去,跌成重傷。家長要求學校負責。學校就拿出期初家長簽字的安全協(xié)議存根,總算平息了。這個事例告訴我們必須明確責任分工,而且要做到有據(jù)可查。學校不推卸責任,該負的責任勇敢擔當,但也不懼怕任何事情。一切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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